法律意見書是一種新興的法律文書,主要用于解答法律問題。其基本格式如下:
首部:包括標題和致送單位(或人)的稱謂。標題應明確為“法律意見書”,致送單位或人的名稱需頂格寫明。開頭部分應簡要說明解答的問題,即答復的具體內容。
正文:是法律意見書的核心部分。通過引用法律、法規,詳細解答提出的問題。通常需要嚴密論證和科學分析,給出明確答案。根據問題的數量,正文內容可以單列一項或分為若干個問題,以分題標號形式逐一解答。
結尾:正文寫完后,應另起一段總結問題,概括全文。最后,在文末右下角注明律師的工作單位、職務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撰寫法律意見書時應注意:
首先,要進行充分的調查工作,包括尋找相關法律依據、參閱文件、規定、批件,甚至進行實地調查和查詢。
其次,答復要準確,法律依據要充分。出具法律意見書前,需尋找適用的法律依據,對問題進行梳理、分析、比較,確保答案合理合法,切實可行。
再次,合理安排表達內容的邏輯結構。重要問題應放在前面,次要問題則可放在后面,使重點突出,易于理解。
最后,法律意見書的制作既要符合我國法律,又要考慮國際通行習慣。其作用大小取決于內容和質量,因此必須反復研究,力求高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