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問題投訴途徑是什么
房屋問題投訴途徑是什么
按照法律法規,建設單位(開發商)為房屋質量瑕疵修復首要責任方,應積極履行投訴協調職責。投訴者如在日常居住期間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應與物業管理部門取得聯系,由其依據相關規定進行維修。對于保修期內的質量問題,可通過物業管理部門或直接與建設單位溝通,協商解決方案。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可向質量投訴處理機構(當地住建局的質檢站)提出申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法律依據。
導讀按照法律法規,建設單位(開發商)為房屋質量瑕疵修復首要責任方,應積極履行投訴協調職責。投訴者如在日常居住期間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應與物業管理部門取得聯系,由其依據相關規定進行維修。對于保修期內的質量問題,可通過物業管理部門或直接與建設單位溝通,協商解決方案。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可向質量投訴處理機構(當地住建局的質檢站)提出申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法律依據。
若對住宅質量持有疑問,建議您前往住建部門進行投訴。按照法律法規,建設單位(開發商)為房屋質量瑕疵修復首要責任方,應積極履行投訴協調職責。投訴者如在日常居住期間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應與物業管理部門取得聯系,由其依據相關規定進行維修。對于保修期內的質量問題,可通過物業管理部門或直接與建設單位溝通,協商解決方案。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可向質量投訴處理機構(當地住建局的質檢站)提出申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房屋問題投訴途徑是什么
按照法律法規,建設單位(開發商)為房屋質量瑕疵修復首要責任方,應積極履行投訴協調職責。投訴者如在日常居住期間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應與物業管理部門取得聯系,由其依據相關規定進行維修。對于保修期內的質量問題,可通過物業管理部門或直接與建設單位溝通,協商解決方案。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可向質量投訴處理機構(當地住建局的質檢站)提出申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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