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過法律手段追回買房預訂金?
如何通過法律手段追回買房預訂金?
如房源已獲預售許可證,且認購書載明房號、面積、售價及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則認購書具有法律效力,此時若選擇退房即屬違約行為,定金無法返還。但若房源未獲預售許可,或認購書關鍵條款缺失,則此種情形下購房者有權申請退房并取回定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導讀如房源已獲預售許可證,且認購書載明房號、面積、售價及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則認購書具有法律效力,此時若選擇退房即屬違約行為,定金無法返還。但若房源未獲預售許可,或認購書關鍵條款缺失,則此種情形下購房者有權申請退房并取回定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商品房退房能否索回定金需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房源已獲預售許可證,且認購書載明房號、面積、售價及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則認購書具有法律效力,此時若選擇退房即屬違約行為,定金無法返還;但若房源未獲預售許可,或認購書關鍵條款缺失,則此種情形下購房者有權申請退房并取回定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如何通過法律手段追回買房預訂金?
如房源已獲預售許可證,且認購書載明房號、面積、售價及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則認購書具有法律效力,此時若選擇退房即屬違約行為,定金無法返還。但若房源未獲預售許可,或認購書關鍵條款缺失,則此種情形下購房者有權申請退房并取回定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