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權應否向其他股東披露
代持股權應否向其他股東披露
我國《公司法》第107條明文規定,股東可委派代表參與股東大會,代表應向公司提交授權委托書,并在此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此條款確認了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權代理制度的合法性,除非章程另有規定。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導讀我國《公司法》第107條明文規定,股東可委派代表參與股東大會,代表應向公司提交授權委托書,并在此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此條款確認了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權代理制度的合法性,除非章程另有規定。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6/wz/18464739252.jpg)
通常無需如此,但需參照公司章程。我國《公司法》第107條明文規定,股東可委派代表參與股東大會,代表應向公司提交授權委托書,并在此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此條款確認了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權代理制度的合法性,除非章程另有規定。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代持股權應否向其他股東披露
我國《公司法》第107條明文規定,股東可委派代表參與股東大會,代表應向公司提交授權委托書,并在此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此條款確認了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權代理制度的合法性,除非章程另有規定。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