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哪些情形下可解除合同
勞動者哪些情形下可解除合同
2.勞動者如欲解除勞動合約,應于事前三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告雇主。若處在試用期內,則只需提前三日告知即可。3.以下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約提供勞動保護或條件。(二)未按時足額發放薪酬。(三)未依法繳納社保費用。(四)企業規章制度違法損人利益。(五)因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原因導致勞雇合約失效。(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4.若雇主采取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制勞動者工作,或雇主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生命安全,勞動者可立即終止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雇主。【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導讀2.勞動者如欲解除勞動合約,應于事前三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告雇主。若處在試用期內,則只需提前三日告知即可。3.以下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約提供勞動保護或條件。(二)未按時足額發放薪酬。(三)未依法繳納社保費用。(四)企業規章制度違法損人利益。(五)因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原因導致勞雇合約失效。(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4.若雇主采取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制勞動者工作,或雇主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生命安全,勞動者可立即終止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雇主。【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勞雇雙方協議,可解除勞雇關系。2.勞動者如欲解除勞動合約,應于事前三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告雇主;若處在試用期內,則只需提前三日告知即可。3.以下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約提供勞動保護或條件;(二)未按時足額發放薪酬;(三)未依法繳納社保費用;(四)企業規章制度違法損人利益;(五)因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原因導致勞雇合約失效;(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4.若雇主采取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制勞動者工作,或雇主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生命安全,勞動者可立即終止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雇主。【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哪些情形下可解除合同
2.勞動者如欲解除勞動合約,應于事前三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告雇主。若處在試用期內,則只需提前三日告知即可。3.以下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約提供勞動保護或條件。(二)未按時足額發放薪酬。(三)未依法繳納社保費用。(四)企業規章制度違法損人利益。(五)因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原因導致勞雇合約失效。(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4.若雇主采取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制勞動者工作,或雇主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生命安全,勞動者可立即終止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雇主。【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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