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支付周期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支付周期
2、非全日制用工為以小時計酬為主體,勞動者在同一雇主處每日平均工作時長不超過四小時,周工作時長累積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勞動模式。3、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十五日。4、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全日制用工應每月按時以貨幣形式向勞動者支付工資。而對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亦須以貨幣形式定期支付工資,但其支付周期較全日制用工更為頻繁,即每半個月至少需支付一次。5、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可每月領取兩次(=2次),但每次領取的間隔期不得超過十五天。
導讀2、非全日制用工為以小時計酬為主體,勞動者在同一雇主處每日平均工作時長不超過四小時,周工作時長累積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勞動模式。3、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十五日。4、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全日制用工應每月按時以貨幣形式向勞動者支付工資。而對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亦須以貨幣形式定期支付工資,但其支付周期較全日制用工更為頻繁,即每半個月至少需支付一次。5、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可每月領取兩次(=2次),但每次領取的間隔期不得超過十五天。
1、依據法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2、非全日制用工為以小時計酬為主體,勞動者在同一雇主處每日平均工作時長不超過四小時,周工作時長累積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勞動模式;3、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十五日;4、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全日制用工應每月按時以貨幣形式向勞動者支付工資。而對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亦須以貨幣形式定期支付工資,但其支付周期較全日制用工更為頻繁,即每半個月至少需支付一次;5、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可每月領取兩次(=2次),但每次領取的間隔期不得超過十五天。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支付周期
2、非全日制用工為以小時計酬為主體,勞動者在同一雇主處每日平均工作時長不超過四小時,周工作時長累積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勞動模式。3、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十五日。4、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全日制用工應每月按時以貨幣形式向勞動者支付工資。而對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亦須以貨幣形式定期支付工資,但其支付周期較全日制用工更為頻繁,即每半個月至少需支付一次。5、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可每月領取兩次(=2次),但每次領取的間隔期不得超過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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