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理結婚證情況下如何解除婚姻關系
未辦理結婚證情況下如何解除婚姻關系
如需離婚,首先須至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補辦注冊。雙方為同居狀態,可通過自行協商解除,在此階段所得財產歸為共有財產,雙方可共同決定分配方案。若無法達成共識,則由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裁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導讀如需離婚,首先須至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補辦注冊。雙方為同居狀態,可通過自行協商解除,在此階段所得財產歸為共有財產,雙方可共同決定分配方案。若無法達成共識,則由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裁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未持有結婚證書將無法申請離婚。如需離婚,首先須至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補辦注冊。雙方為同居狀態,可通過自行協商解除,在此階段所得財產歸為共有財產,雙方可共同決定分配方案;若無法達成共識,則由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裁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未辦理結婚證情況下如何解除婚姻關系
如需離婚,首先須至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補辦注冊。雙方為同居狀態,可通過自行協商解除,在此階段所得財產歸為共有財產,雙方可共同決定分配方案。若無法達成共識,則由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裁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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