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可以不付或者減少子女撫養費,撫養費是必須給的嗎?
什么情況下可以不付或者減少子女撫養費,撫養費是必須給的嗎?
網友咨詢:撫養費必須給嗎。浙江點金律師事務所陳艷律師解答。1.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照協議或者判決給付撫養費,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大部分子女生活費用的,經給付一方請求,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2.有給付義務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監勞動改造,無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的子女撫養。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陳艷律師解析。
導讀網友咨詢:撫養費必須給嗎。浙江點金律師事務所陳艷律師解答。1.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照協議或者判決給付撫養費,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大部分子女生活費用的,經給付一方請求,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2.有給付義務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監勞動改造,無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的子女撫養。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陳艷律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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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在我國法律中,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那么,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不付或者減少子女撫養費?撫養費是必須給的嗎?網友咨詢:撫養費必須給嗎?浙江點金律師事務所陳艷律師解答:1. 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照協議或者判決給付撫養費,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大部分子女生活費用的,經給付一方請求,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2. 有給付義務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監勞動改造,無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的子女撫養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陳艷律師解析: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在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給付問題上,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1. 子女的實際需要;2.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3. 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實際上是可以的,但有條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況下無力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如果此時強迫父母繼續支付孩子撫養費,則從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說不通的。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除非給付方沒有經濟來源或者因犯罪被關押,失去了經濟能力,可以不用給撫養費,否則都是必須給付子女撫養費的。
什么情況下可以不付或者減少子女撫養費,撫養費是必須給的嗎?
網友咨詢:撫養費必須給嗎。浙江點金律師事務所陳艷律師解答。1.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照協議或者判決給付撫養費,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大部分子女生活費用的,經給付一方請求,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2.有給付義務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監勞動改造,無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的子女撫養。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陳艷律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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