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的辭退規(guī)則是什么?
臨時工的辭退規(guī)則是什么?
但若使用其他類型的工作模式,則禁止任意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dāng)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導(dǎo)讀但若使用其他類型的工作模式,則禁止任意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dāng)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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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切地說,我國法律中并無“臨時工”這一術(shù)語,對于被認(rèn)定為非全日制用工的臨時工來說,他們與雇主可自由解除勞動關(guān)系;但若使用其他類型的工作模式,則禁止任意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dāng)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臨時工的辭退規(guī)則是什么?
但若使用其他類型的工作模式,則禁止任意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dāng)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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