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關于財產約定的反悔如何處理
離婚后,關于財產約定的反悔如何處理
除非一方發現協議存在欺詐或脅迫等不當行為,可尋求法院重新審理共同財產的分配。若雙方在平等自愿原則上簽署新的財產協議,新協議則會被視為有效并取代原協議。【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導讀除非一方發現協議存在欺詐或脅迫等不當行為,可尋求法院重新審理共同財產的分配。若雙方在平等自愿原則上簽署新的財產協議,新協議則會被視為有效并取代原協議。【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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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反悔不可行,登記離婚階段的分配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非一方發現協議存在欺詐或脅迫等不當行為,可尋求法院重新審理共同財產的分配。若雙方在平等自愿原則上簽署新的財產協議,新協議則會被視為有效并取代原協議。【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后,關于財產約定的反悔如何處理
除非一方發現協議存在欺詐或脅迫等不當行為,可尋求法院重新審理共同財產的分配。若雙方在平等自愿原則上簽署新的財產協議,新協議則會被視為有效并取代原協議。【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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