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盤后的債權處理措施
公司清盤后的債權處理措施
待公司清算完畢,債權人便可直接向公司索回債權。若公司已完成清算且已注銷,則如因股東過失導致債權未能得到清償,債權人有權向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等追討。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導讀待公司清算完畢,債權人便可直接向公司索回債權。若公司已完成清算且已注銷,則如因股東過失導致債權未能得到清償,債權人有權向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等追討。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公司清算將對所有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債權人需在規定時間內申報債權;待公司清算完畢,債權人便可直接向公司索回債權。若公司已完成清算且已注銷,則如因股東過失導致債權未能得到清償,債權人有權向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等追討。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公司清盤后的債權處理措施
待公司清算完畢,債權人便可直接向公司索回債權。若公司已完成清算且已注銷,則如因股東過失導致債權未能得到清償,債權人有權向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等追討。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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