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銷是指當事人間相互承擔之債,各自以其債權作為履行之標的。依據抵銷所依憑的事實,可將其區分為法定抵銷及協議抵銷兩種類型。其中,法定抵銷必須滿足以下三項條件:1)雙務方互負有效的債權債務關系;2)雙方債務均已屆滿清償期;3)債務標的物類別、質量均須相同,即因性質和特點完全一致。而協議抵銷則是在經當事人雙方達成合意后,使自身債務按等額方式消滅他人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條,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