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什么?
上海市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什么?
具體來說,上海市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若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若勞動者月工資高于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則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計算,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外,根據不同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計算方式也有所不同。1.協(xié)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y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導讀具體來說,上海市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若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若勞動者月工資高于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則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計算,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外,根據不同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計算方式也有所不同。1.協(xié)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y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上海市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依據合同約定或法定標準計算。若按法定標準,則以員工的工作年限和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基準,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若為非法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則需按照二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來說,上海市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若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若勞動者月工資高于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則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計算,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外,根據不同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計算方式也有所不同:1. 協(xié)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2. 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y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3. 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4. 客觀變化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5. 經濟性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6. 逾期給付: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相關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包括:1. 被解除的勞動合同必須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2. 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3.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4. 在雙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guī)定,如果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勞動合同的解除不是隨意進行的,必須遵守相關法律規(guī)定和程序。
上海市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什么?
具體來說,上海市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若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若勞動者月工資高于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則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計算,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外,根據不同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計算方式也有所不同。1.協(xié)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y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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