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被扣押的期限為幾天
車輛被扣押的期限為幾天
公安交管部門在勘查現場后五日內應委托相關單位進行車輛檢驗鑒定。二者均應在20日內完成,如需延期,須經過批準方可再延10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導讀公安交管部門在勘查現場后五日內應委托相關單位進行車輛檢驗鑒定。二者均應在20日內完成,如需延期,須經過批準方可再延10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6/wz/18462362152.jpg)
行政執法中扣押車輛的法定時限通常為25天,最長可至35天。公安交管部門在勘查現場后五日內應委托相關單位進行車輛檢驗鑒定;二者均應在20日內完成,如需延期,須經過批準方可再延10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車輛被扣押的期限為幾天
公安交管部門在勘查現場后五日內應委托相關單位進行車輛檢驗鑒定。二者均應在20日內完成,如需延期,須經過批準方可再延10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