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撫養費的主張
離婚后撫養費的主張
一是撫養方患有嚴重疾病或殘疾無法繼續撫養子女。二是撫養方未盡到撫養責任且存在虐待子女行為,或者與其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三是年滿十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而該方具備撫養能力?!痉梢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導讀一是撫養方患有嚴重疾病或殘疾無法繼續撫養子女。二是撫養方未盡到撫養責任且存在虐待子女行為,或者與其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三是年滿十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而該方具備撫養能力?!痉梢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離婚后可申請撫養費支付,若滿足以下三種情形之一,法庭有權批準變更撫養權:一是撫養方患有嚴重疾病或殘疾無法繼續撫養子女;二是撫養方未盡到撫養責任且存在虐待子女行為,或者與其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三是年滿十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而該方具備撫養能力?!痉梢罁俊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離婚后撫養費的主張
一是撫養方患有嚴重疾病或殘疾無法繼續撫養子女。二是撫養方未盡到撫養責任且存在虐待子女行為,或者與其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三是年滿十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而該方具備撫養能力。【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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