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1至10級哪級后果更嚴重?
傷殘1至10級哪級后果更嚴重?
此分級以傷殘之嚴重程序為準,共劃分為1至10級這10個級別。其中,1級最為嚴重,10級則相對較輕。在進一步的劃分中,1至4級代表完全喪失勞動能力。5至6級表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7至10級則屬于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導讀此分級以傷殘之嚴重程序為準,共劃分為1至10級這10個級別。其中,1級最為嚴重,10級則相對較輕。在進一步的劃分中,1至4級代表完全喪失勞動能力。5至6級表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7至10級則屬于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上述傷殘等級中,最重者為1級傷殘,最為輕微者為10級。此分級以傷殘之嚴重程序為準,共劃分為1至10級這10個級別。其中,1級最為嚴重,10級則相對較輕。在進一步的劃分中,1至4級代表完全喪失勞動能力;5至6級表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7至10級則屬于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傷殘1至10級哪級后果更嚴重?
此分級以傷殘之嚴重程序為準,共劃分為1至10級這10個級別。其中,1級最為嚴重,10級則相對較輕。在進一步的劃分中,1至4級代表完全喪失勞動能力。5至6級表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7至10級則屬于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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