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放貸謀生的行為是否違法?
以放貸謀生的行為是否違法?
我國銀保監會等四部門聯手頒布規定。未經授權機關批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發放貸款業務。該禁令尤其強調嚴禁將他人資金轉化為貸款業務以實現盈利目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導讀我國銀保監會等四部門聯手頒布規定。未經授權機關批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發放貸款業務。該禁令尤其強調嚴禁將他人資金轉化為貸款業務以實現盈利目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依據法律禁止出借人通過非法手段獲取資金并進行放貸行為。我國銀保監會等四部門聯手頒布規定:未經授權機關批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發放貸款業務。該禁令尤其強調嚴禁將他人資金轉化為貸款業務以實現盈利目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以放貸謀生的行為是否違法?
我國銀保監會等四部門聯手頒布規定。未經授權機關批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發放貸款業務。該禁令尤其強調嚴禁將他人資金轉化為貸款業務以實現盈利目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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