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約份數的合法性
勞動合同簽約份數的合法性
只要雙方于合同文本上簽名或蓋章即生效。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商議簽訂,完成后,需在勞動合同文本上再次進行確認,以示正式生效。合同文本應分別交由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持有。若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提供合同副本,則構成違法行為,勞動者可通過勞動仲裁等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痉梢罁?;《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導讀只要雙方于合同文本上簽名或蓋章即生效。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商議簽訂,完成后,需在勞動合同文本上再次進行確認,以示正式生效。合同文本應分別交由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持有。若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提供合同副本,則構成違法行為,勞動者可通過勞動仲裁等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痉梢罁?;《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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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須為一式兩份,但其有效性并不取決于此。只要雙方于合同文本上簽名或蓋章即生效。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商議簽訂,完成后,需在勞動合同文本上再次進行確認,以示正式生效。合同文本應分別交由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持有。若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提供合同副本,則構成違法行為,勞動者可通過勞動仲裁等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簽約份數的合法性
只要雙方于合同文本上簽名或蓋章即生效。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商議簽訂,完成后,需在勞動合同文本上再次進行確認,以示正式生效。合同文本應分別交由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持有。若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提供合同副本,則構成違法行為,勞動者可通過勞動仲裁等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痉梢罁浚弧秳趧雍贤ā返谑鶙l,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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