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費爭議的勞動者權益歸屬
社會保險費爭議的勞動者權益歸屬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及其雇員的間產生的以下爭議,適用此法解決。(1)勞動關系確認爭議。(2)勞動合同訂立、執行、變更、解除及終止爭議。(3)辭退、辭職、離職引發的爭議。(4)工時、休息、社會保障、福利、培訓及勞動安全衛生爭議。(5)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爭議。(6)法律及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同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也對上述事項進行了詳細闡述。
導讀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及其雇員的間產生的以下爭議,適用此法解決。(1)勞動關系確認爭議。(2)勞動合同訂立、執行、變更、解除及終止爭議。(3)辭退、辭職、離職引發的爭議。(4)工時、休息、社會保障、福利、培訓及勞動安全衛生爭議。(5)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爭議。(6)法律及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同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也對上述事項進行了詳細闡述。
社會保險費用紛爭歸于勞資爭議范疇,涉及勞動爭議者可依法律程序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及其雇員的間產生的以下爭議,適用此法解決:(1)勞動關系確認爭議;(2)勞動合同訂立、執行、變更、解除及終止爭議;(3)辭退、辭職、離職引發的爭議;(4)工時、休息、社會保障、福利、培訓及勞動安全衛生爭議;(5)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爭議;(6)法律及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同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也對上述事項進行了詳細闡述。
社會保險費爭議的勞動者權益歸屬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及其雇員的間產生的以下爭議,適用此法解決。(1)勞動關系確認爭議。(2)勞動合同訂立、執行、變更、解除及終止爭議。(3)辭退、辭職、離職引發的爭議。(4)工時、休息、社會保障、福利、培訓及勞動安全衛生爭議。(5)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爭議。(6)法律及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同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也對上述事項進行了詳細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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