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6/wz/18463019552.jpg)
辦理異地身份證通常需要60至90天,但具體時間還需咨詢當地戶籍部門。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申請換領或補領居民身份證,通常需經過三個步驟。首先,申請人需前往居住地公安機關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填寫相關申請表并繳納證件工本費。換領身份證需交驗舊證件,補領則需提供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接著,受理點會將申請信息傳輸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由后者進行審核并簽發。隨后,居住地公安機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證件的制作與核驗,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前往受理點領取新證,換領時還需交回舊證件。值得注意的是,異地受理不額外增加制證周期和費用。根據居民身份證法,公安機關應在公民提交申請后的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部分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縮短時間。辦理時,群眾只需支付證件工本費,換領費用為20元,補領或丟失則為40元。為確保信息準確,建議申請人直接咨詢當地戶籍部門獲取最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