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部門如何確定交通事故責任
交通管理部門如何確定交通事故責任
單方過錯引發道路事故的,全責者自擔。多方責任人則依過錯責任分攤主責、同責與次責。若均無過錯,則兩方均無責任。如一方蓄意為之,他方可免于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導讀單方過錯引發道路事故的,全責者自擔。多方責任人則依過錯責任分攤主責、同責與次責。若均無過錯,則兩方均無責任。如一方蓄意為之,他方可免于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公安交管部門依據當事人行為對交通事故發生的因果影響及過錯程度,判定其在事故中的責任。單方過錯引發道路事故的,全責者自擔;多方責任人則依過錯責任分攤主責、同責與次責;若均無過錯,則兩方均無責任。如一方蓄意為之,他方可免于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管理部門如何確定交通事故責任
單方過錯引發道路事故的,全責者自擔。多方責任人則依過錯責任分攤主責、同責與次責。若均無過錯,則兩方均無責任。如一方蓄意為之,他方可免于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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