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勤與曠工的區別?
缺勤與曠工的區別?
2.缺勤通常指的是“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未參加工作”,包括那些偶爾請假幾天的員工。這些人通常會以身體不適為由進行請假。如果請假天數較少,意味著他們無需提供醫生的證明來支持他們的缺勤理由。根據《勞動法》第25條、《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的規定,對于長期曠工的員工,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9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培敗裂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導讀2.缺勤通常指的是“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未參加工作”,包括那些偶爾請假幾天的員工。這些人通常會以身體不適為由進行請假。如果請假天數較少,意味著他們無需提供醫生的證明來支持他們的缺勤理由。根據《勞動法》第25條、《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的規定,對于長期曠工的員工,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培敗裂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5/wz/18485363352.jpg)
1. 曠工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參加工作的情況。這種行為按照全天的工資進行計算。2. 缺勤通常指的是“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未參加工作”,包括那些偶爾請假幾天的員工。這些人通常會以身體不適為由進行請假。如果請假天數較少,意味著他們無需提供醫生的證明來支持他們的缺勤理由。根據《勞動法》第25條、《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的規定,對于長期曠工的員工,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9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培敗裂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缺勤與曠工的區別?
2.缺勤通常指的是“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未參加工作”,包括那些偶爾請假幾天的員工。這些人通常會以身體不適為由進行請假。如果請假天數較少,意味著他們無需提供醫生的證明來支持他們的缺勤理由。根據《勞動法》第25條、《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的規定,對于長期曠工的員工,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9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培敗裂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