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國家機關公文罪的定罪標準有哪些
搶奪國家機關公文罪的定罪標準有哪些
具體包括。1.客體要件——此罪破壞了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2.客觀要件——主要表現在對國家公文進行公然劫持。3.主觀要件——行為人須有明確的故意,即明知是國家機關公文卻仍決意盜竊、搶奪或毀壞。4.主體要件——本罪的實施者應為年滿16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可能是軍人也可能是非軍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導讀具體包括。1.客體要件——此罪破壞了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2.客觀要件——主要表現在對國家公文進行公然劫持。3.主觀要件——行為人須有明確的故意,即明知是國家機關公文卻仍決意盜竊、搶奪或毀壞。4.主體要件——本罪的實施者應為年滿16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可能是軍人也可能是非軍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搶奪國家機關公文罪系犯罪行為,需具備特定條件方可成立。具體包括:1. 客體要件——此罪破壞了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2. 客觀要件——主要表現在對國家公文進行公然劫持;3. 主觀要件——行為人須有明確的故意,即明知是國家機關公文卻仍決意盜竊、搶奪或毀壞;4. 主體要件——本罪的實施者應為年滿16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可能是軍人也可能是非軍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搶奪國家機關公文罪的定罪標準有哪些
具體包括。1.客體要件——此罪破壞了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2.客觀要件——主要表現在對國家公文進行公然劫持。3.主觀要件——行為人須有明確的故意,即明知是國家機關公文卻仍決意盜竊、搶奪或毀壞。4.主體要件——本罪的實施者應為年滿16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可能是軍人也可能是非軍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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