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遺產傳承制度與個人財產權
民法典中的遺產傳承制度與個人財產權
首先,倘若繼承人在婚姻關系尚未解除之際(如未婚時期或者離婚以后)繼承了他人的財產,那么這部分遺產便應歸屬于繼承人的個人財產范圍之內。其次,若繼承人是在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內順位繼承了財產,并且并未與配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劃定該項資產的歸屬權,那么這部分遺產同樣應當被認定為個人財產。然而,如果繼承人在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內繼承了財產,且夫妻雙方已經通過書面形式約定將其作為共同財產或者并非由繼承人單獨享有所有權的一方財產,那么這部分遺產就不能被視為繼承人的個人財產。
導讀首先,倘若繼承人在婚姻關系尚未解除之際(如未婚時期或者離婚以后)繼承了他人的財產,那么這部分遺產便應歸屬于繼承人的個人財產范圍之內。其次,若繼承人是在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內順位繼承了財產,并且并未與配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劃定該項資產的歸屬權,那么這部分遺產同樣應當被認定為個人財產。然而,如果繼承人在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內繼承了財產,且夫妻雙方已經通過書面形式約定將其作為共同財產或者并非由繼承人單獨享有所有權的一方財產,那么這部分遺產就不能被視為繼承人的個人財產。
遺產繼承所得的財產,能否視為個人財產,需依據實際情形加以判斷。首先,倘若繼承人在婚姻關系尚未解除之際(如未婚時期或者離婚以后)繼承了他人的財產,那么這部分遺產便應歸屬于繼承人的個人財產范圍之內。其次,若繼承人是在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內順位繼承了財產,并且并未與配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劃定該項資產的歸屬權,那么這部分遺產同樣應當被認定為個人財產。然而,如果繼承人在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內繼承了財產,且夫妻雙方已經通過書面形式約定將其作為共同財產或者并非由繼承人單獨享有所有權的一方財產,那么這部分遺產就不能被視為繼承人的個人財產。
民法典中的遺產傳承制度與個人財產權
首先,倘若繼承人在婚姻關系尚未解除之際(如未婚時期或者離婚以后)繼承了他人的財產,那么這部分遺產便應歸屬于繼承人的個人財產范圍之內。其次,若繼承人是在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內順位繼承了財產,并且并未與配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劃定該項資產的歸屬權,那么這部分遺產同樣應當被認定為個人財產。然而,如果繼承人在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內繼承了財產,且夫妻雙方已經通過書面形式約定將其作為共同財產或者并非由繼承人單獨享有所有權的一方財產,那么這部分遺產就不能被視為繼承人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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