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賽中受傷,是否可向違規對手追償
籃球賽中受傷,是否可向違規對手追償
由于籃球是高強度的身體接觸類競技運動,極易引發人身損害,故參與者需自行承受此種運動所帶來的風險。因此,合法對手造成的自身傷害應視為正常碰撞,實屬意外事件,并不構成侵權行為,不能請求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活動組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的規定。
導讀由于籃球是高強度的身體接觸類競技運動,極易引發人身損害,故參與者需自行承受此種運動所帶來的風險。因此,合法對手造成的自身傷害應視為正常碰撞,實屬意外事件,并不構成侵權行為,不能請求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活動組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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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籃球比賽中,運動員不得尋求讓合法對手承擔侵權責任。由于籃球是高強度的身體接觸類競技運動,極易引發人身損害,故參與者需自行承受此種運動所帶來的風險。因此,合法對手造成的自身傷害應視為正常碰撞,實屬意外事件,并不構成侵權行為,不能請求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活動組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的規定。
籃球賽中受傷,是否可向違規對手追償
由于籃球是高強度的身體接觸類競技運動,極易引發人身損害,故參與者需自行承受此種運動所帶來的風險。因此,合法對手造成的自身傷害應視為正常碰撞,實屬意外事件,并不構成侵權行為,不能請求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活動組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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