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糾紛處理原則有哪些
農村宅基地糾紛處理原則有哪些
如協商不成,當事人可向鄉(鎮)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相關部門提出處理申請。申請時,需提交書面申請,明確申請人與對方當事人信息、申請事項及理由,并附爭議地塊示意圖和相關證據。相關部門接到申請后,應在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若決定受理,應在10日內將申請書副本發送給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需在接到副本后30日內提交答辯文書和證據,若逾期未提交,不影響處理決定的作出。若鄉(鎮)政府不受理,當事人可直接向縣政府或國土局申請。受理機關可先行調解,調解無效時將作出處理決定。對處理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向上一級處理機關申請復議,或在接到處理決定后的30日內直接向法院起訴。復議機關應在3個月內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若對復議決定不滿,可在接到通知后的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導讀如協商不成,當事人可向鄉(鎮)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相關部門提出處理申請。申請時,需提交書面申請,明確申請人與對方當事人信息、申請事項及理由,并附爭議地塊示意圖和相關證據。相關部門接到申請后,應在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若決定受理,應在10日內將申請書副本發送給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需在接到副本后30日內提交答辯文書和證據,若逾期未提交,不影響處理決定的作出。若鄉(鎮)政府不受理,當事人可直接向縣政府或國土局申請。受理機關可先行調解,調解無效時將作出處理決定。對處理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向上一級處理機關申請復議,或在接到處理決定后的30日內直接向法院起訴。復議機關應在3個月內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若對復議決定不滿,可在接到通知后的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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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戶間宅基地權屬爭議的處理,應秉持尊重歷史、相互謙讓的原則,雙方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成功,建議簽訂書面協議,協議內容需合法合規,不得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如協商不成,當事人可向鄉(鎮)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相關部門提出處理申請。申請時,需提交書面申請,明確申請人與對方當事人信息、申請事項及理由,并附爭議地塊示意圖和相關證據。相關部門接到申請后,應在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若決定受理,應在10日內將申請書副本發送給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需在接到副本后30日內提交答辯文書和證據,若逾期未提交,不影響處理決定的作出。若鄉(鎮)政府不受理,當事人可直接向縣政府或國土局申請。受理機關可先行調解,調解無效時將作出處理決定。對處理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向上一級處理機關申請復議,或在接到處理決定后的30日內直接向法院起訴。復議機關應在3個月內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若對復議決定不滿,可在接到通知后的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在爭議處理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宅基地現狀或破壞房屋。華律網小編整理了解決宅基地糾紛的相關方式,希望對遇到此類問題的當事人有所幫助。詳情
農村宅基地糾紛處理原則有哪些
如協商不成,當事人可向鄉(鎮)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相關部門提出處理申請。申請時,需提交書面申請,明確申請人與對方當事人信息、申請事項及理由,并附爭議地塊示意圖和相關證據。相關部門接到申請后,應在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若決定受理,應在10日內將申請書副本發送給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需在接到副本后30日內提交答辯文書和證據,若逾期未提交,不影響處理決定的作出。若鄉(鎮)政府不受理,當事人可直接向縣政府或國土局申請。受理機關可先行調解,調解無效時將作出處理決定。對處理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向上一級處理機關申請復議,或在接到處理決定后的30日內直接向法院起訴。復議機關應在3個月內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若對復議決定不滿,可在接到通知后的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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