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合同期限及服務期限的差異
如何應對合同期限及服務期限的差異
反之,服務期限短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話,服務期結束后,勞動合同的執行不會受到服務期的限制,勞動者亦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導讀反之,服務期限短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話,服務期結束后,勞動合同的執行不會受到服務期的限制,勞動者亦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如若當事人規定的勞動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限存在差異,出現服務期限長于勞動合同期限的情況時,勞動合同到期后,勞動合同與培訓協議將同步停止,勞動者無需支付違約金或雙方可持續續簽勞動合同;反之,服務期限短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話,服務期結束后,勞動合同的執行不會受到服務期的限制,勞動者亦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如何應對合同期限及服務期限的差異
反之,服務期限短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話,服務期結束后,勞動合同的執行不會受到服務期的限制,勞動者亦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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