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在工傷期間到期的續簽問題
勞動合同在工傷期間到期的續簽問題
該勞動合同需持續延續到相關狀況消退之日止。另外,停工留薪期間未滿的,也應該順勢延長至期限屆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導讀該勞動合同需持續延續到相關狀況消退之日止。另外,停工留薪期間未滿的,也應該順勢延長至期限屆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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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傷期間,倘若判斷為失去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女性員工處于懷孕、分娩甚至哺乳期等狀況, 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需持續延續到相關狀況消退之日止。另外,停工留薪期間未滿的,也應該順勢延長至期限屆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在工傷期間到期的續簽問題
該勞動合同需持續延續到相關狀況消退之日止。另外,停工留薪期間未滿的,也應該順勢延長至期限屆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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