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繼承無固定期限,然而若產生紛爭,訴訟時效定為三年,從權利人知悉或應有權益受損及義務人日期算起,但如權益受損逾二十年后,司法將不再施援。在特殊情況下,司法機構可應權利人請求予以延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