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申請醫療鑒定可行嗎?
單方申請醫療鑒定可行嗎?
若有醫療事故糾紛,當事人有權自行提起醫療鑒定程序。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衛生行政單位接獲重度醫療過失行為匯報或醫療事故爭議請求后,若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應轉交醫學會負責并予以鑒定。如醫患雙方為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有訴求,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時,則需雙方共同委托醫學會進行鑒定。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導讀若有醫療事故糾紛,當事人有權自行提起醫療鑒定程序。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衛生行政單位接獲重度醫療過失行為匯報或醫療事故爭議請求后,若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應轉交醫學會負責并予以鑒定。如醫患雙方為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有訴求,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時,則需雙方共同委托醫學會進行鑒定。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當然可行。若有醫療事故糾紛,當事人有權自行提起醫療鑒定程序。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衛生行政單位接獲重度醫療過失行為匯報或醫療事故爭議請求后,若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應轉交醫學會負責并予以鑒定;如醫患雙方為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有訴求,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時,則需雙方共同委托醫學會進行鑒定。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單方申請醫療鑒定可行嗎?
若有醫療事故糾紛,當事人有權自行提起醫療鑒定程序。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衛生行政單位接獲重度醫療過失行為匯報或醫療事故爭議請求后,若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應轉交醫學會負責并予以鑒定。如醫患雙方為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有訴求,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時,則需雙方共同委托醫學會進行鑒定。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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