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婆付首付的房產歸屬問題
婚前公婆付首付的房產歸屬問題
若房產登記于夫妻雙方名下,且婚后共同還貸,則視為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需協商分配,如無法達成共識,則由法院裁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導讀若房產登記于夫妻雙方名下,且婚后共同還貸,則視為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需協商分配,如無法達成共識,則由法院裁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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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的購房首付款并將房屋記在男方名下,此房為男方私有財產,離婚時無需分割,仍為其所有。若房產登記于夫妻雙方名下,且婚后共同還貸,則視為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需協商分配,如無法達成共識,則由法院裁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婚前公婆付首付的房產歸屬問題
若房產登記于夫妻雙方名下,且婚后共同還貸,則視為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需協商分配,如無法達成共識,則由法院裁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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