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計劃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時間不同。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在決策前進行分析論證項目是否可行,提供的是項目是否可行的分析研究和論證。若經過可行性研究確認項目可行,則可能決定實施該項目,也可能否決該項目。而商業計劃書則是項目已經確定之后,用于對項目實施進行計劃安排的書面文件,它是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上形成的。兩者的目的也有所不同。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致力于分析和評估項目的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實施可能性等,并確定一個技術上合理、經濟上合算、實施上可行的最優方案和最佳時機。而商業計劃書則側重于吸引投資者的投資,它不僅詳細說明項目的技術和產業化模式,還會深入探討管理團隊、經營戰略、投資者回報方式和投資者如何參與未來項目經營監管等內容。此外,兩者的側重點也有所區別。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側重于項目的技術分析,同時也會對項目實施帶來的經濟效益進行評估,但通常不會涉及項目實施中的管理因素、人的因素以及對投資者利益的回報方式等細節。而商業計劃書則不僅需要在技術方面和產業化模式方面進行詳細說明,還需要在管理團隊、經營戰略、投資者回報方式和投資者如何參與未來項目經營監管等方面進行詳細說明,對項目的研究更為全方位、多視角。商業計劃書是一份全面的項目計劃,它從企業內部的人員、制度、管理以及企業的產品、營銷、市場等多個方面對即將展開的商業項目進行可行性分析。而可行性研究報告則著重于體現項目建設期內所涉及的各項目要素環節設計。相比之下,商業計劃書則更加注重項目建成后經營期內各經營要素環節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