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企業員工管理制度;類似不許遲到早退的那種
求企業員工管理制度;類似不許遲到早退的那種
一、考勤;1.工作時間;1.1 以部門為單位,根據工作性質不同,按綜合計時/標準工時計算。部門為單位上報到人力資源部的工作時間為準。1.2 員工必須使用指紋考勤,上下班必須打卡。未能打卡者,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確認正常出勤后,可按正常出勤處理;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二、加班管理;因工作性質原因,需要加班時,員工必須以企業為主,自覺參與加班。三、請假;3.1 員工請假(事假、病假)需提前一個工作日履行請假審批程序,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四、遲到、早退、曠工。4.1 公司規定上/下班時間2小時內未到崗/早離開并未請假者,被視為遲到/早退。4.2 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無故缺勤2小時(含2小時)以上;請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班者(包括續假未獲批準)。
導讀一、考勤;1.工作時間;1.1 以部門為單位,根據工作性質不同,按綜合計時/標準工時計算。部門為單位上報到人力資源部的工作時間為準。1.2 員工必須使用指紋考勤,上下班必須打卡。未能打卡者,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確認正常出勤后,可按正常出勤處理;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二、加班管理;因工作性質原因,需要加班時,員工必須以企業為主,自覺參與加班。三、請假;3.1 員工請假(事假、病假)需提前一個工作日履行請假審批程序,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四、遲到、早退、曠工。4.1 公司規定上/下班時間2小時內未到崗/早離開并未請假者,被視為遲到/早退。4.2 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無故缺勤2小時(含2小時)以上;請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班者(包括續假未獲批準)。
以下是企業員工管理制度的節選,供參考。一、考勤1.工作時間 1.1 以部門為單位,根據工作性質不同,按綜合計時/標準工時計算。部門為單位上報到人力資源部的工作時間為準。 1.2 員工必須使用指紋考勤,上下班必須打卡。未能打卡者,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確認正常出勤后,可按正常出勤處理;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二、加班管理因工作性質原因,需要加班時,員工必須以企業為主,自覺參與加班。三、請假 3.1 員工請假(事假、病假)需提前一個工作日履行請假審批程序,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四、遲到、早退、曠工 4.1 公司規定上/下班時間2小時內未到崗/早離開并未請假者,被視為遲到/早退。 4.2 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無故缺勤2小時(含2小時)以上;請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班者(包括續假未獲批準)。 4.3 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以0.5個工作日計算,大于0.5個工作日按1個工作日計算。 4.4 對曠工的處理見《員工管理條例》;連續曠工3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7日,予以辭退。五、獎懲 5.1 獎勵:優秀員工可獲得嘉獎、記功或記大功;總經理/副總經理獎金等。 5.2 處罰:對遲到、早退、不按規定簽到、簽退等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具體細則見《員工管理條例》。六、行為準則 6.1 員工應守法、誠實地履行本崗位的職責。 6.2 有維護公司利益的義務,不得從事、參與、支持、縱容對公司有現實或潛在危害的行為。 6.3 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6.4 須嚴格執行公司頒布的各項制度。如認為公司制度明顯不適用,應及時向上司或制定和解釋該制度的部門反映。七、保密義務 7.1 公司一切未經公開披露的業務信息等,均屬企業秘密,員工有保守該秘密的義務。八、職業禮儀 8.1 員工應具備強烈形象意識,從日常工作的一點一滴做起,塑造良好形象。 8.2 上班時間佩戴工作牌(胸卡)。九、員工關系及溝通 9.1 公司提倡和諧、簡單的人際關系;提倡員工與公司,員工與員工之間真誠的溝通與合作。 9.2 公司設立工會,它的基本職能是參與、溝通、監督,接受和處理員工表達的想法、意見和建議。十、健康與安全 10.1 公司為你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 10.2 工作期間請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以上制度旨在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的正常運營。希望每位員工都能遵守,共同創建和諧的工作環境。
求企業員工管理制度;類似不許遲到早退的那種
一、考勤;1.工作時間;1.1 以部門為單位,根據工作性質不同,按綜合計時/標準工時計算。部門為單位上報到人力資源部的工作時間為準。1.2 員工必須使用指紋考勤,上下班必須打卡。未能打卡者,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確認正常出勤后,可按正常出勤處理;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二、加班管理;因工作性質原因,需要加班時,員工必須以企業為主,自覺參與加班。三、請假;3.1 員工請假(事假、病假)需提前一個工作日履行請假審批程序,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四、遲到、早退、曠工。4.1 公司規定上/下班時間2小時內未到崗/早離開并未請假者,被視為遲到/早退。4.2 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無故缺勤2小時(含2小時)以上;請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班者(包括續假未獲批準)。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