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同的標準,說明文可分不同的類別: 1、依據說明對象與說明目的的不同,把說明文分為事物說明文和事理說明文兩大類。但是,有時在一篇說明文中,介紹事物與闡述事理往往是交錯使用的。事物說明文的說明對象是具體事物。通過對具體事物的形狀、構造、性質、特點、用途等作客觀而準確的說明,使讀者了解、認識這個或這類事物。事理說明文的說明對象是某個抽象事理。將抽象事理的成因、關系、原理等說清楚,使讀者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明白這個事理“為什么是這樣”是其主要目的。因此,不管是事物說明文還是事理說明文都要求作者對說明的對象進行真實的介紹,這其中,我們不乏感受到文中的科學精神。物說明文是對事物進行詳細介紹的文體形式,而事理說明文是對道理進行詳細介紹的文體形式.區別是前者針對事物,后者針對道理.說明文的說明對象是你要說明的事物。 議論文、事理說明文、事物說明文的不同: 事物說明文的說明對象一般為具體事物, 例如:《南州六月荔枝丹》 事理說明文的說明對象一般為抽象事物。這種說明文主要是說明事物的本質、事物內部或事物之間內在聯系一類問題事物的起因。例如:《人類的語言》 議論文亦稱說理文、論說文,就是講道理、論是非。作者通過事實材料和邏輯推理來闡明自己的觀點,表明贊成什么或反對什么。 2.、根據說明語言的不同特色,表達方式的使用情況的不同,把說明文分為平實的說明文和生動的說明文兩種。生動的說明文又叫文藝性說明文。文藝性說明文是通過文藝的形式介紹科學知識的說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