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限行是否符合法律
深圳限行是否符合法律
“限牌”大閘落下,一些法律界人士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有法律依據嗎?著名律師張興彬就認為,2014年12月28日,新華社發出《限行限購限貸今后不能再“任性”了》的消息,報道全國人大擬在《立法法》中規定,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增設其義務,而深圳有趁修改中的《立法法》尚未生效,連夜“搶建”之嫌。同時根據《行政許可法》之規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深圳這次突然限牌有違《行政許可法》之規定。
導讀“限牌”大閘落下,一些法律界人士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有法律依據嗎?著名律師張興彬就認為,2014年12月28日,新華社發出《限行限購限貸今后不能再“任性”了》的消息,報道全國人大擬在《立法法》中規定,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增設其義務,而深圳有趁修改中的《立法法》尚未生效,連夜“搶建”之嫌。同時根據《行政許可法》之規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深圳這次突然限牌有違《行政許可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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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限牌是否有法律依據,深圳交委就深圳限牌發布了一份關于限牌的官方回應,大家可以參考一下:“限牌”大閘落下,一些法律界人士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有法律依據嗎?著名律師張興彬就認為,2014年12月28日,新華社發出《限行限購限貸今后不能再“任性”了》的消息,報道全國人大擬在《立法法》中規定,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增設其義務,而深圳有趁修改中的《立法法》尚未生效,連夜“搶建”之嫌。同時根據《行政許可法》之規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深圳這次突然限牌有違《行政許可法》之規定。張興彬指出,此次深圳市政府的限牌令還違反了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由深圳市人大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該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市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交通擁堵治理措施:(一)實行機動車保有量增量調控;(二)實施交通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但條例第八十六條也規定了,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采取本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的措施前應當公告相關預案,聽取公眾意見”。關于這個問題,深圳交委回應中羅列了一系列的法規法則。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特大城市要嚴格限制機動車保有量”。
深圳限行是否符合法律
“限牌”大閘落下,一些法律界人士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有法律依據嗎?著名律師張興彬就認為,2014年12月28日,新華社發出《限行限購限貸今后不能再“任性”了》的消息,報道全國人大擬在《立法法》中規定,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增設其義務,而深圳有趁修改中的《立法法》尚未生效,連夜“搶建”之嫌。同時根據《行政許可法》之規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深圳這次突然限牌有違《行政許可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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