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2020年6月,對來自重點地區的人員一律實施隔離觀察。
繼續嚴格管控機場、火車站及所有進滬公路、水路道口,對進入上海的人員一律測量體溫并申報相關信息、對來自重點地區的人員一律實施隔離觀察、對其他地區來滬返滬人員要求由其個人及所在單位一律屬地申報相關信息,并切實落實相應防控措施。對在滬無居所、無明確工作的人員加強勸返、暫緩來滬。
各區、各街鎮要進一步加強本地防控工作,統籌整合力量,加強社區聯防聯控和群防群控。居村委要結合實際,完善入滬通道管控、上門排摸、人員核實和實施居家隔離的聯動機制。要切實把防控措施落實到戶到人,做到排摸、登記、健康管理全覆蓋。
擴展資料:
疫情防控措施的相關要求規定:
1、公共場所從業人員每天上崗前要檢測體溫,并全程佩戴口罩。進入醫療衛生機構、商場、大型超市、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都應當自覺佩戴口罩,配合接受體溫檢測;拒不配合的,工作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
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當自覺佩戴口罩。所有公共交通包括市內包車、班車、輪渡的從業人員在營運時,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嚴格落實公共交通工具清潔消毒、通風換氣等防控措施,地面公交和輪渡內一律不開空調,開窗通風。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