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消費者在淘寶上購買到假貨時,有權要求商家進行賠償。這種情況被定義為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商家通過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導致消費者購買到不符合約定的商品,從而遭受經濟損失。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和促進商家誠信經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當商家存在欺詐行為時,消費者有權主張額外賠償。賠償金額通常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若不足500元,則按照500元計算。這個規定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八條,禁止消費者組織從事營利性推薦商品和服務的行為,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得到充分保護。
因此,消費者在遇到假貨時,應當積極維護自身權益,向商家索要三倍的賠償,如果實際損失低于500元,也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得到全額賠償。法律為消費者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確保在網購中遇到假貨時,能夠得到合理的經濟補償,打擊虛假宣傳,凈化網絡購物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