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二代身份證能作為定位追蹤器。
第二代身份證采用非接觸式芯片作為機讀存儲器,為IC卡(單頁卡式),類似于廣為使用的交通卡,但它比交通卡更先進,芯片存儲容量更大,寫入的信息可劃分安全等級分區存儲,按照管理需要授權讀寫,也可以將變動信息(如住址變動)追加寫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在1984年前寫作“身份證”。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并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2004年3月29日起,中國大陸正式開始為居民換發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擴展資料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居民身份證。
分為5年、10年、20年、長期4種。未滿16周歲、自愿申領身份證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5年;16周歲至25周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10年;26周歲至45周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20年;46周歲以上的公民,身份證長期有效。
也有法律規定,第一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自2013年以后,以二代證為主,全國尚未換證的公民還有很多。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同時規定,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包括自愿登記指紋信息,從2013年起,在全國部分大中城市戶籍派出所先期試行身份證自愿登記指紋信息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