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證到期換證地點
1、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2、異地身份證服務的辦理點;
二、辦理材料
1、申領人《居民戶口簿》或 異地辦理需《居住證》及身份證明證件,如《機動車駕駛證》
2、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3、 原《居民身份證》
四、辦理流程
Step 1 :提出申請
本人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點申請
Step 2 :交驗相應材料
Step 3?:采集人像信息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申請表填寫要求:
填寫完整,不得復印
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
Step 4?:繳納費用
Step 5?:領取《居民身份證》
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領取證件
辦證同時填寫地址并繳納費用,由工作人員將證件郵遞至所填寫的地址
領取新《居民身份證》應交回原證
五、辦理費用及時間
1、到期換證每證 20 元
2、六十日內;交通不便的地區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引用資料:更換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