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的營業執照在辦理中是不可以先營業的,證件不齊全就營業是無證經營,是要受處罰的。
無照經營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規規定取得許可審批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無照經營有著立法不完善、監管不力等復雜的原因。
為建立公平競爭規則,維持市場秩序,相關部門會對無照經營行為依法予以取締,對經營者進行教育、罰款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擴展資料:
后續事項
注:領取營業執照后,并不能馬上開業,還必須辦理以下事項:
1、刻章等事項
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一個公司注冊完成。
2、辦理銀行基本戶
公司注冊完成后,需要辦理銀行基本戶開戶。基本戶是公司資金往來的主要賬戶,經營活動的日常資金收付以及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都可以通過這個賬戶來辦理。每個公司只能開一個基本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