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化過程中,工業資產階級和工人階級從過去的利益關聯體逐漸演變為對立的階級。工業革命中,機械大工業逐漸代替了手工業生產,工人卻由生產的主體淪為機器的附屬品。資本家為謀取最大利潤,總是千方百計增加工時,提高勞動強度,降低工資,甚至雇傭婦女兒童而且給予較低的工資。但是,資本家卻不能給予工人必要的勞動安全保障,勞動環境惡劣,工傷事故不斷,嚴重危害工人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1841年受命調查煤礦工業的皇家委員會提出的報告,使得整個英國感到震驚。報告揭露出煤礦里種種野蠻景象:雇傭婦女和兒童,工時之長達到殘酷的程度,沒有安全設施,衛生條件和道德狀況普遍很差,令人惡心。關于這個報告的討論以及其他工業揭露出來的類似狀況,幾乎立即在英國文學里反映出來,它們分別從道德和美學的觀點出發,不斷地掀起批評工業主義的浪潮。”[5]工業革命以及自由放任主義所帶來的這些負面效應必然要激化勞資矛盾,并進而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對此,政府本應通過勞動立法進行干預。但是,在工業時代之初的英國,自由放任主義大興其道,認為勞資雙方的契約關系是雙方自愿簽訂的、法律不應干涉的關系,在履行契約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了問題也應該自負其責。因此,在當時的英國,盡管出現了很多問題,但是政府的勞動立法進展遲緩,這引起了工人階級的極大不滿。 市場競爭的加劇,還造成了大批窮人,社會出現了不平等和貧窮現象。到19世紀晚期,英國國內有近百萬人失業,急需政府出面予以救濟。在自由資本主義發展的鼎盛時期,資產階級藐視人權,不把失業工人和窮人當做人來看待,認為貧困是由于“個人懶惰”所致,因而應由“個人負責”[6]。以這樣的思想觀念為指導, 1834年,在工業資產階級的推動下,政府制定了一部《濟貧法》。這部法律規定,在各地建立濟貧院,凡無生活來源、需要社會救濟者必須進入濟貧院。但是被救濟者在濟貧院內被迫從事繁重體力勞動,里面的生活條件又極為惡劣。“如果接受救濟的人生活得同自食其力的人一樣好,那么這種救濟制度就會從根本上使所有人喪失勤奮努力、刻苦自勵的精神,如果真的實施這種制度,那么作為其補充,就需要一種有組織的強迫勞動制度,來迫使那些沒有自立動機的人像牛馬那樣干活兒。”[7]可見,這部濟貧法實際上把“救濟窮人”變成了一種“懲治窮人”的手段[8] ,其最終目的是為了擺脫濟貧稅負擔和為資本主義生產提供充足的勞動力來源。大量工人失業和貧困對政府和資產階級構成了強大壓力。這一事實迫使政府開始認識到,貧困問題是社會原因造成的,政府理應承擔起救濟貧困的責任。 自由資本主義的發展導致了在經濟領域里出現了無序、惡性競爭,生產與資本高度集中壟斷及其他不利于經濟發展的行為。這在當時奉行經濟自由主義哲學的人看來是很正常的。他們認為,個體的自由競爭和自由放任有利于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一切經濟事務由市場主體去自我管理和調節;管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主張政府應充當“守夜人”的角色。但是自由放任主義已經不適應新的時代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在總體上阻礙了資本主義的發展,不利于政府宏觀目標的實現。工業社會中嚴重的政治、經濟、社會問題迫使政府改變統治策略,不斷加強中央集權,對政治、經濟、社會事務實行積極的國家干預政策,進行政治和社會變革,否則將危害社會穩定和國家統治。正如德國比較法學家茨威格特指出的那樣,“19世紀的英國其國際地位因為拿破侖的戰敗而比以前任何時候都更強大,但是國內卻陷入了嚴重的社會和政治危機時期。工商業已成為經濟活動的中心,擁入城市的工人不斷增加,但議會兩院仍由極其保守的世襲貴族、主教和土地貴族把持著。這時,由于拿破侖戰爭弄得精疲力竭的歐洲大陸對英國工業所能提供的出口市場十分有限,因而英國的失業人口猛增,工資下降。而土地所有者卻實行谷物的關稅制,以抑制糧食的廉價進口,這進一步加深了民眾的苦難。饑餓、罷工使英國的進步力量開始認識到,如果想要避免革命,就必須進行政治和社會的改革。”[9]整個19世紀英國的政治、社會和司法改革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