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涉及哪些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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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將有87部法律、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50部,地方級法規37部,涉及消費、納稅、以及公司、證券、保險、節能等諸多方面。這些法規的實施,將更好地維護公眾權益。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從2006年元旦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800元提升到1600元。根據國務院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三險一金將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即單位為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納稅義務人有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中國境內有二處以上工資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等情形的應當辦理納稅申報。[全文]。法規鏈接:87部法規20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導讀2006年1月1日,將有87部法律、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50部,地方級法規37部,涉及消費、納稅、以及公司、證券、保險、節能等諸多方面。這些法規的實施,將更好地維護公眾權益。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從2006年元旦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800元提升到1600元。根據國務院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三險一金將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即單位為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納稅義務人有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中國境內有二處以上工資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等情形的應當辦理納稅申報。[全文]。法規鏈接:87部法規20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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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解讀:惠及百姓生活 87部法規元旦實施 2006年1月1日,將有87部法律、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50部,地方級法規37部,涉及消費、納稅、以及公司、證券、保險、節能等諸多方面。這些法規的實施,將更好地維護公眾權益。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從2006年元旦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800元提升到1600元。根據國務院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三險一金將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即單位為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納稅義務人有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中國境內有二處以上工資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等情形的應當辦理納稅申報。[全文] 法規鏈接:87部法規20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2月 解讀:30部法規2月1日起實施 合資車要貼中文標識 合資品牌汽車要貼中文標識,首次進口藥材經檢驗合格才能銷售,注冊稅務師可以為企業出具涉稅鑒證報告了……據統計,2月1日起,將有30部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15部,地方級法規15部。 為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可信,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2005修訂)》指出,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承擔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各項調查任務,依法獨立開展統計調查,獨立上報統計資料。《細則》明確了國家統計局派出的各級調查隊的法律地位,指出,國家統計局及其調查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是國家執行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機關,負責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維護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的職權,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行為。[全文] 法規鏈接:30部法規2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3月 解讀:63部法規3月1日實施多角度維護公眾權益 3月1日,將有63部法律、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38部國家級法規涉及當事人權益保護、疾病防控、娛樂消費、金融投資、城市建設等方面。這些法規的實施,將從多角度更好地維護公眾權益。 與1986年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比較,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法律形式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理念貫穿法律始終,“寬嚴更適度,程序更嚴格,處罰更規范”。《處罰法》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70周歲以上的;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周歲嬰兒的,這四類人不予拘留。《處罰法》明確了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日。[全文] 法規鏈接:63部法規3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4月 解讀:33部法規4月1日起實施 鼓勵創新 4月1日,將有33部規章、司法解釋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15部,地方級18部,涉及訴訟當事人權益保護、住房、交通、出入境食品的安全以及相關資質認定、行政相對人權益保護等諸多方面。 隨著最高人民法院《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于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4月1日的生效,訴訟當事人經一地法院判決確定的權利將在另一地得到實現。《安排》主要適用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民商事案件,包括內地的勞動爭議案件,澳門的勞動民事案件的判決,以及刑事案件中有關民事損害賠償的判決、裁定相互認可和執行。[全文] 法規鏈接:33部法規4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5月 解讀:42部法規5月1日實施 強化政府責任 5月1日,將有42部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9部,地方級33部,涉及價格、疾病防治、實驗室、檢驗機構監管等方面。在減輕百姓生活壓力方面強化政府責任,是本月法規的一大特色。 5月1日起,經營者違規多收費拒絕退還的,將被沒收多收價款,同時還要賠償消費者損失。國務院《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2006修訂)》指出,經營者沒有退還消費者多付的價款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予以沒收,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要求退還時,由經營者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經營者拒不退還消費者多付價款的將由價格主管部門從重處罰。[全文] 法規鏈接:42部法規5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6月 解讀:37部法規6月1日起實施 全方位提升安全指數 6月1日,將有37部法律、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7部,地方級30部,內容涉及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生產安全等方面,對于提高公眾生活的安全度具有重要意義;《審計法》的修改增加了審計機關權限,對于預防職務犯罪,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和國家經濟安全同樣具有重要作用。 《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是衛生部首次統一頒發食品衛生許可證的標準規范。《辦法》規定,凡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食品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臨時許可證的有效期不超過半年。《辦法》對衛生許可證申領、變更、延續過程中的相關問題做出規定。明確食品生產經營者因違反食品衛生法規,被處以吊銷衛生許可證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衛生許可證。[全文] 法規鏈接:37部法規6月1日起實施(全文) 7月 解讀:51部法規7月1日開始實施 涉及生活多方面 7月1日起,將有51部法律、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23部,地方級28部,內容涉及交通、金融、國資管理、網絡著作權、食品安全等諸多方面。 為了保證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的救助與賠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明確,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無論責任在誰,保險公司都將對事故受害人——行人進行賠付,打破了以往保險公司先分清責任再賠付的滯后做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給網絡信息傳播定規矩,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通過網絡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并支付報酬;我國首部調整畜牧生產過程的法律《畜牧法》及其配套規章的出臺,擬從立法層面解決人畜共患病等問題,確保百姓吃上“放心肉”;《公證程序規則》指出,當事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可以申請復查。[全文] 法規鏈接:51部法規7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8月 解讀:25部法規8月1日起實施 涉及土地等領域 8月1日起,將有25部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7部,地方級18部,內容涉及公路建設、耕地保護、地圖審核等方面。 一系列報道表明,交通廳長紛紛落馬成為近年來經濟犯罪領域一個“奇觀”,公路建設市場一而再、再而三成為“事故多發地段”。為治理公路建設市場這一腐敗重災區,交通部修訂出臺《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 、 《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06)》,取消了施工企業資信登記等行政許可事項,將過去重行政審批調整為重全過程監督管理。為防止商業賄賂,明確禁止轉包或違法分包。公路建設項目法人不得接受低于成本價的投標,不得隨意壓縮建設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購。公路工程施工招標的評標方法將使用合理低價法、最低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和雙信封評標法,不再使用專家評分,盡量減少人為因素對評標的影響。[全文] 法規鏈接:25部法規8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9月 解讀:40部法規從9月起實施 解決焦點問題 中國法院網訊 9月1日起,將有40部法律、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18部,地方級22部,內容涉及文教衛生、金融保險等諸多方面。 上學難、上學貴已經成為當前人民群眾反應強烈的熱點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06修訂)》明確規定,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規定予以保障。當前,義務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是造成當前擇校、亂收費問題的主因,為此,《義務教育法》明確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不得分設重點校和非重點校、重點班和非重點班,均衡配置學校師資力量,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全文] 法規鏈接:中國40部法規9月起實施(全文) 10月 解讀:33部法規10月實施 強化安全責任 10月1日起,將有33部法規、規章、司法解釋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7部,地方級26部。一系列法規的實施強化了安全生產的責任,給勞動者以更多的保障。 10月1日以后,用人單位不得再以欠發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超過60日申請仲裁期限為借口,拒絕支付拖欠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為解決欠薪糾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拖欠工資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時勞動關系仍然存續,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申請仲裁超過60日為由主張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解釋》明確,拖欠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持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交保證金,解除合同時拒不退還的,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爭議的,以及勞動者因為工傷、職業病,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承擔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經勞動仲裁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全文] 法規鏈接:33部法規10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11月 解讀:27部法規即將實施 提高農產品安全指數 11月1日起,將有27部法律、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5部,地方級22部。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查制度,明確將蟲多、藥多的5類農產品堵在市場大門外。它的實施,標志著我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全面納入法制化軌道。 為保護公眾健康,防止類似福壽螺、瘦肉精引發食源性疾病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控制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因素,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農產品市場準入條件,規定五種農產品不得銷售,分別為: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的,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消費者因食用了前述禁售農產品而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該農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要求賠償;也可以直接向該農產品生產者、銷售者要求賠償。[全文] 法規鏈接:27部法規11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12月 解讀:29部法規12月1日實施 生態與旅游和諧發展 12月1日起,將有29部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8部,地方級21部。3部涉及旅游景區保護法規在嚴格保護景區生態環境不受破壞的同時,更加強調生態保護與旅游和諧發展。此外,國家通過規范律師風險代理收費,讓訴訟當事人的錢花得明明白白;通過鼓勵音像店連鎖經營,加大打擊盜版的力度。 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強化了對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加大了對破壞景區行為的處罰力度,規定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開山、采石、開礦等破壞景觀、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動的;在核心景區內建設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筑物的,除了要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限期拆除,沒收違法所得外,還將被處以最高100萬元的罰款。[全文] 法規鏈接:29部法規12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版權所有 中國互聯網新聞中心 僅限學習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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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將有87部法律、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50部,地方級法規37部,涉及消費、納稅、以及公司、證券、保險、節能等諸多方面。這些法規的實施,將更好地維護公眾權益。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從2006年元旦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800元提升到1600元。根據國務院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三險一金將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即單位為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納稅義務人有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中國境內有二處以上工資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等情形的應當辦理納稅申報。[全文]。法規鏈接:87部法規20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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