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繳費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穩就業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滬人社規[2020]15號)的規定,2020年3—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申請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擴展資料
到社保局領取失業保險的大致過程如下:
一、 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這需要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出面派員到各失業保險交納地的社保局辦理,辦理報備不直接對失業本人。如果辦理總人數超過8名,公司人事部還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預約報備。公司隨后在辦理員工離職手續時應向離職人員轉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回復的審核意見。
二、社保局規定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一年以上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要求個人具備
1、不是個人原因失業的。
2、已辦理失業登記的。
3、有再就業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業培訓的。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問題:請問現在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標準是每月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