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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幫寶寶起好名字,寶貝出生后半個月內,小孩父母憑“孕產婦保健手冊”、“兒童保健手冊”、“準生證”并填寫醫院提供的“孕婦須知”(其中,孩子姓名為必填項目,應提前為孩子起好名字),帶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準生證,生孩子的住院證明到醫院領表填好就行了。一般醫院要求一個月內辦理。由醫院出具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簡稱出生證)。隨后,小孩父母憑戶口本、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和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落戶介紹信,到派出所為孩子辦理落戶。(最好帶上『身份證』)有些注意提醒你一下:1、如果起好名字的話,出院時就可以辦理出生證明了,沒起好名字,可在一個月之內到醫院辦理,辦理后要等幾天到醫院取。2、開好出生證明后,到所在派出所交5元錢辦理戶口手續,3、拿著戶口簿、準生證、出生證明和在醫院打疫苗的卡片到戶口所在預防接種門診辦理接種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