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氫管道接地規范要求在距離建筑物100米內的管道每隔25米設置一次接地,接地電阻不應超過20歐姆。在有爆炸危險的區域內,可能產生靜電危險的物體應采取防靜電措施。在氫氣站和供氫站進出口、不同爆炸危險環境邊界、管道分岔處以及長距離無分支管道每隔50至80米處,都應設置防靜電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對于氫氣罐等露天放置的有爆炸危險的鋼質封閉容器,如果壁厚大于4毫米,可以不安裝接閃器,但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地點不應少于2處,兩接地點之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0米,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具體規定請參考GB 50177-2005標準的第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