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規定職工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鐵道部規定職工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1.對于患病六個月以內的職工,病假工資根據職工的連續工齡進行劃分。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60%;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70%;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80%;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90%;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100%。2.對于患病六個月以上的職工,疾病救濟費根據職工的連續工齡進行劃分。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40%;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50%;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60%。病假工資的計算是先根據休假時間(以六個月為標準)進行劃分,再根據職工的連續工齡進行具體計算。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導讀1.對于患病六個月以內的職工,病假工資根據職工的連續工齡進行劃分。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60%;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70%;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80%;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90%;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100%。2.對于患病六個月以上的職工,疾病救濟費根據職工的連續工齡進行劃分。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40%;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50%;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60%。病假工資的計算是先根據休假時間(以六個月為標準)進行劃分,再根據職工的連續工齡進行具體計算。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根據鐵道部的規定,職工在病假期間,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要求支付相應的工資。具體計算方法如下:1. 對于患病六個月以內的職工,病假工資根據職工的連續工齡進行劃分: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60%;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70%;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80%;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90%;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100%。2. 對于患病六個月以上的職工,疾病救濟費根據職工的連續工齡進行劃分: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40%;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50%;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60%。病假工資的計算是先根據休假時間(以六個月為標準)進行劃分,再根據職工的連續工齡進行具體計算。具體計算方式如下: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內的疾病休假工資計算: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八年及以上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需要注意的是,在連續休假期內,若有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應當予以剔除。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疾病救濟費計算: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值得注意的是,患病停工六個月以上的職工,如果領取的疾病救濟費低于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應按40%的標準計發,但不能高于該職工月工資。
鐵道部規定職工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1.對于患病六個月以內的職工,病假工資根據職工的連續工齡進行劃分。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60%;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70%;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80%;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90%;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100%。2.對于患病六個月以上的職工,疾病救濟費根據職工的連續工齡進行劃分。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40%;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50%;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60%。病假工資的計算是先根據休假時間(以六個月為標準)進行劃分,再根據職工的連續工齡進行具體計算。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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