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并軌后退休年齡不再區分干部和工人身份。是嗎?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并軌后退休年齡不再區分干部和工人身份。是嗎?
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文件進一步規定:“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干部的行政級別待遇。打破傳統的‘干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轉為崗位管理。”這一規定使得傳統的身份區分標準不再適用,轉而以“管理或技術人員”身份來判斷女性職工的退休年齡。結合上述規定,多數地區的做法是先查看職工人事檔案,檔案中記載為“干部”的女性職工將年滿55歲退休。對于檔案中不符合“女干部”條件,但實際工作崗位屬于管理或技術類的女性職工,同樣適用55歲退休的規定。工作崗位的確認則依據其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崗位。
導讀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文件進一步規定:“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干部的行政級別待遇。打破傳統的‘干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轉為崗位管理。”這一規定使得傳統的身份區分標準不再適用,轉而以“管理或技術人員”身份來判斷女性職工的退休年齡。結合上述規定,多數地區的做法是先查看職工人事檔案,檔案中記載為“干部”的女性職工將年滿55歲退休。對于檔案中不符合“女干部”條件,但實際工作崗位屬于管理或技術類的女性職工,同樣適用55歲退休的規定。工作崗位的確認則依據其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崗位。
退休身份確認主要依據退休前一年的工作崗位,而非性別或職位級別。現行的《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并未對退休年齡作出明確規定,而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來規定。1999年,勞動部發布的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中明確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為:男性60周歲,女性工人50周歲,女性干部55周歲。根據該文件,女性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主要依據其身份確定,而身份則依據其退休前的檔案記載。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文件進一步規定:“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干部的行政級別待遇。打破傳統的‘干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轉為崗位管理。”這一規定使得傳統的身份區分標準不再適用,轉而以“管理或技術人員”身份來判斷女性職工的退休年齡。結合上述規定,多數地區的做法是先查看職工人事檔案,檔案中記載為“干部”的女性職工將年滿55歲退休。對于檔案中不符合“女干部”條件,但實際工作崗位屬于管理或技術類的女性職工,同樣適用55歲退休的規定。工作崗位的確認則依據其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崗位。總的來說,隨著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女性職工的退休年齡不再嚴格區分“干部”和“工人”身份,而是依據其實際工作性質來確定。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并軌后退休年齡不再區分干部和工人身份。是嗎?
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文件進一步規定:“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干部的行政級別待遇。打破傳統的‘干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轉為崗位管理。”這一規定使得傳統的身份區分標準不再適用,轉而以“管理或技術人員”身份來判斷女性職工的退休年齡。結合上述規定,多數地區的做法是先查看職工人事檔案,檔案中記載為“干部”的女性職工將年滿55歲退休。對于檔案中不符合“女干部”條件,但實際工作崗位屬于管理或技術類的女性職工,同樣適用55歲退休的規定。工作崗位的確認則依據其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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