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影響跳槽嗎?
保密協議影響跳槽嗎?
保密協議旨在防止商業機密泄露,有效期通常為兩年,期間內禁止在其他機構或類似崗位上從事同類型工作。【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導讀保密協議旨在防止商業機密泄露,有效期通常為兩年,期間內禁止在其他機構或類似崗位上從事同類型工作。【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簽署保密協議并不妨礙員工進行職業流動,但需要遵守相關規定,限制其新就職單位及職位的選擇。保密協議旨在防止商業機密泄露,有效期通常為兩年,期間內禁止在其他機構或類似崗位上從事同類型工作。【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保密協議影響跳槽嗎?
保密協議旨在防止商業機密泄露,有效期通常為兩年,期間內禁止在其他機構或類似崗位上從事同類型工作。【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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