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上訴如何提出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如何提出
被告、自訴人及各自的法定代理人,對一審法院判決、裁定有異議者,可向上級法院遞交書面或口頭上訴申請。對于附帶民事訴訟的相關人員及其法定代理人均享有此權力,不可因任何理由被剝奪。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導讀被告、自訴人及各自的法定代理人,對一審法院判決、裁定有異議者,可向上級法院遞交書面或口頭上訴申請。對于附帶民事訴訟的相關人員及其法定代理人均享有此權力,不可因任何理由被剝奪。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上訴,即當事人對于尚不具約束力的一審判決、裁定或評審決議,依照法定程序表示不服,請求上級法院進行再審的行為。被告、自訴人及各自的法定代理人,對一審法院判決、裁定有異議者,可向上級法院遞交書面或口頭上訴申請。對于附帶民事訴訟的相關人員及其法定代理人均享有此權力,不可因任何理由被剝奪。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如何提出
被告、自訴人及各自的法定代理人,對一審法院判決、裁定有異議者,可向上級法院遞交書面或口頭上訴申請。對于附帶民事訴訟的相關人員及其法定代理人均享有此權力,不可因任何理由被剝奪。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