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遲到把我辭退
公司以遲到把我辭退
2.遲到并不屬于法律允許公司無補償解雇員工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限于六種嚴重違約行為,包括: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標準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顯然,遲到并不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也不在第39條所列明的解雇理由之中。因此,如果公司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導讀2.遲到并不屬于法律允許公司無補償解雇員工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限于六種嚴重違約行為,包括: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標準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顯然,遲到并不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也不在第39條所列明的解雇理由之中。因此,如果公司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1. 若因遲到被公司解雇,員工有權要求公司提供經濟補償。2. 遲到并不屬于法律允許公司無補償解雇員工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限于六種嚴重違約行為,包括: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標準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顯然,遲到并不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也不在第39條所列明的解雇理由之中。因此,如果公司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公司以遲到把我辭退
2.遲到并不屬于法律允許公司無補償解雇員工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限于六種嚴重違約行為,包括: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標準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顯然,遲到并不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也不在第39條所列明的解雇理由之中。因此,如果公司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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